甘肃省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22.05.2015  21:29

      让“农民”这个词语不再是户口本上的身份,而成为三百六十行中的一种职业,我省将在55周岁以下的农民中,力争培育出一大批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为主体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除了这些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外,我省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中,还兼顾长期稳定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从事劳动作业的农业劳动力,以及长期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机服务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土地仲裁调解员、测土配方施肥员等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人员。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问题的根本途径,是深化农村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大举措。为了加快发展和壮大这一队伍,省农牧厅日前出台了相关意见,今年以武威市为整市推进市、在20个国家级和10个省级示范县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示范性培育力度。并结合当地农业产业特点和农民需求,采取“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将课堂讲授、实践操作、岗位锻炼与参观学习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探讨和研究适合不同岗位、符合成人培训的方式方法。       在此过程中,我省将构建“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主渠道作用,统筹利用农业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多形式的联合培训,并以田间学校、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园区等社会化资源为依托建立实训基地。同时,还按照不同培训对象、不同培训时间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助。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按人均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两类职业农民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按人均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