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才创新创业经费需何条件?
21.08.2015 12:45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日前,有部分企业来电,咨询已经通过“千企万人”支持计划认定,如何申请人才创新创业经费支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根据《天津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规定,已通过认定的企业,申请30万元经费资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引进高层次研发人员5人及以上,至少40%为刚性引进;二是员工中有1人及以上入选天津市“千人计划”、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等省部级人才培养或引进计划;三是取得授权发明专利等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四是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及以上(主要完成人)。
申请50万元经费资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引进高层次研发人员10人及以上,至少40%为刚性引进;二是员工中有1人及以上入选国家级人才培养或引进计划;三是取得省部级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四是成果已进入中试或样机(品)制造阶段,具有稳定的实验数据和中试产品。
申请80万元经费资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引进某一专业技术领域的领军人才;二是领军人才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研发或技术改造项目;三是领军人才团队攻克企业核心技术难题;四是明显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
申请100万元经费资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引进院士或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主持人;二是实现科研成果产业化;三是科研成果转化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1.08.2015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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