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火灾有多可怕?3分钟黑烟弥漫整楼!

11.07.2018  08:27

电动车火灾实验

实验楼浓烟滚滚

为被困人员戴防毒面罩

营救被困人员

天津消防网讯 随着金华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人口的急剧增多。电动自行车的使用也越来越广泛,同时伴随而来的就是电瓶车随意停放,违规充电等违法行为,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数据显示,80%的电动车火灾是在充电时发生的,而电动车火灾致人员伤亡的,90%是将电动车置于门厅或过道造成的。在近期的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城区部分小区内还存在市民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的现象。更危险的是,还有市民直接将电动车放在楼道内充电。现场指出这一问题时,部分市民还不太能理解,感觉楼道还是比较宽的,停辆小电动车应该没什么大的影响,更不会有什么大的安全隐患。

停在楼道内看似不起眼的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火灾,究竟有多可怕?近日,金华市消防支队永康大队做了一次电瓶车因违规充电引发火灾的实验,为了让实验更加逼真,永康消防大队把实验场地设在了永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幢待拆4层高居民楼内。实验楼的一楼楼道内停放着两辆电瓶车,都是大街上最常见的踏板车样式,其中一辆正在充电,2楼房间内有一名人员正在进行正常活动。

实验现场整个楼道内的温度超过500度

经过前期技术准备,一辆正在充电的电动车因电路故障从电瓶位置开始冒出的白烟,紧接着车座的位置开始出现明火,瞬间点燃车座,此时火焰温度为129.7℃,室内烟气温度约为43℃。3分钟后,火势较为明显,火焰温度达到274℃,室内烟气温度约为80℃,另外一辆电瓶车也被点燃,此时的烟气也由原来的白色变为灰黑色,通过楼道和房间内布置的监控吗可以发现烟雾已经弥漫到了整个大楼,楼道内的可视范围已急剧下降,这时,2楼房间内的实验人员已经不能通过正常途径进行逃生疏散,只能跑到阳台上开始呼救。

4分钟后,单辆车开始猛烈燃烧,火焰温度达到668.8℃,烟气温度约为206℃。消防中队在接到“报警”后到达现场,准备火灾扑灭和人员施救,由于楼梯间火势较大,救援人员决定采用架梯的方法进入2楼,同时携带防毒面罩等器材进行救援,以免其遭受烟雾毒气的伤害,随后安全护送被困人员通过梯子离开火灾现场。6分钟后,两辆电瓶车都被火焰包裹,周围的可燃物也全被引燃,电动车在燃烧时接连发出的“噼啪”的响声,此次火焰的最高瞬时温度为1104.9℃,室内烟气温度达到约500℃。2楼房间里和楼道内都已经被黑烟弥漫了,能见度基本为0。

最后在消防队员的配合下,现场火灾被扑灭。理论上来讲,烧到这个程度,逃生通道也无法实现逃生了,因为常人在没有任何设备的情况下,根本无法承受这样的高温和有毒气体。”参与现场灭火的消防员说,就算他穿着消防作战服,而且戴着空气呼吸机,他依旧觉得半边身子滚烫滚烫的,到后期因为太热觉得呼吸都有点累。”

高温毒烟比明火更致命

电动自行车在燃烧时会产生大量剧毒的氰化氢等气体,并且温度较高,高温和有毒气体进入人的呼吸道后或使人中毒,或严重灼伤器官出现水肿,致人窒息。发生火灾时,烟气水平方向流动速度为每秒0.8米左右。垂直方向扩散,速度为每秒3-4米,当烟气流动无阻碍时,只需一分钟左右就可以扩散到几十层高的大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注意逃生方法,在穿越楼梯逃生的过程中,一旦吸入高温有毒的烟气,就十分危险。”永康消防大队参谋何熙说,之前国内有一起电动车起火导致多人死亡的事故,其中3人倒在了2楼到1楼的楼梯通道,所以高温有毒烟气有时比明火更致命。

金华消防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电动车在使用过程中,一定不要停放在楼道间、单元楼门口等地,更不要在夜晚放在这些地方充电,一旦引发起火,后果不堪设想。

既然电动车如此危险,是不是就不能使用了呢?

为此,笔者向金华一电动车企业专业人员进行了咨询,专业人士表示,其实只要正确使用,规范充电,发生意外的几率还是很小的。正常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只要不是太过长时间充电,都不会发生自燃问题。而达到了电池使用寿命最高年限还继续使用的,就很危险了。专业人士告诉笔者,超过最高年限的电池,内部的液体变少,电阻变大,如果继续充电,温度会不断上升,且这种电池在充电过程中,会产生一部分氢气,这样一来就很容易燃烧起来。往往生活中,电动车发生自燃大多是这种原因导致的。

专业人士称,电动车电池正常情况下只能使用一年,很多市民电动车电瓶使用一年多后,感觉每次充电跑的路程越来越少,还在坚持使用,跑不远时就在路上用快充。这种情况下,大部分是电池达到了使用期限,应当及时进行检查更换。如若不然,就容易引发充电起火的问题。另外,不能长时间充电不拔,有些市民充电时间达到10小时,甚至更长,这也是导致起火的一个主要原因。

专业人士提示:电动车等设备应该要经常注意保养,检查线路,充电时间不能超过六个小时。

电瓶车如何安全充电?

据排摸统计,金华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90万辆。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电动车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且“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充电”。

公告》提出: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实际上,近几年,金华不少地区一直在探索、推广电瓶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

在金东区多湖街道王坦社区,房屋外墙有序安装了不少黄色箱子,这就是共享智能充电站,一个站可提供10个充电位。车主只要选择一个空闲的插座停好车,记住编号,将电动车配套的充电器输出线插入电动车后,输入插头插到与编号对应的插座上,然后到箱子前投币、刷卡或扫码,1元充电4小时,2元8小时,3元12小时,以此类推。这种充电器的主机还统一安装了过载保护插座,发生漏电或电路短路电源将自动切断。

在市区高层小区,这类智能充电站也越来越多了。市区江南利玛国际小区地下车库里,有专门划分的几个电动车停放区,墙上就安装了智能充电站。“既可以扫码又可以投币,充满了还会自动断电,蛮方便的,比自己想办法接电线充电省心多了。”一名小区业主说,物业为电动车“”了停车位,跟私家车待遇一样,感觉不错,大家都很愿意规范停车。

目前,在金华市政府以消防部门的推动下,不少乡镇、街道均把“电瓶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作为一项实事工程在抓,以确保从源头上降低电瓶车停放、充电时的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