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电子照片不合格考生需重新提交制证照片的通知
27.12.2014 22:32
本文来源: 考试服务网
各位考生:
参加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考生(含累计合格)照片,由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冲印,用于制作合格证书。其中,有部分冲印所使用的考生报名上传的电子版照片不符合规定格式,影响冲印效果,不能用于制证。请该部分考生按本通知要求,重新提交制证照片(照片不合格人员报名序号及姓名详见本通知附件)。
需重新提交制证照片的考生,请于2014年12月1日至12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与网上报名相同底片一寸半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清考试年份、考试名称、考生姓名及报名序号(如忘记报名序号的,可登陆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或查询本人准考证上报名序号后五位)。
由于本次证书发放将采取邮寄的方式进行,考生需在网站上提交邮寄信息并缴纳邮费。但是,如果需重新提交制证照片的考生,未按本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照片,影响办理证书邮寄手续及证书领取工作,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关于本次证书邮寄事项的详细说明,请于2014年12月1日登陆天津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栏目查看。
请考生积极配合,并互相转告。
附件:《2014年二级建造师需提交制证照片的考生名单》
本文来源: 考试服务网
27.12.2014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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