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外逃21载想回家看看 到派出所开证明露疑点

10.07.2015  10:40

【专题】天津警方报道

   天津北方网讯: 一名男子漂泊异乡21年,因为实在太想回老家看父母,他跑到派出所要求民警给他打印一张临时身份证明,好让他买车票回家。谁知在民警的询问下,男子竟道出惊天秘密,21年前,他是杀了人后逃出来的。这些年,他专攻养殖业,竟成了养鸡能手。

   到派出所开证明贵州男子露“疑点

  7月1日14:00,一名男子来到公安河东分局天津站区治安派出所值班室,要求民警为他打印一张临时身份证明。男子自称陈小伟,想乘坐火车回贵州老家去看看,因为没有身份证无法购买车票。

  接待他的民警简单询问后发现,陈小伟是贵州人,21年都没有回过家,平时他也很少和家人联系。他告诉民警不记得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了,民警让他给家人打个电话询问一下证件号码,但是,男子却显得十分为难。民警带着疑问查询了全国户籍信息系统,按照男子提供的姓名、住址以及父母的情况,发现他的身份信息并不存在,这样的结果让民警感觉事有蹊跷。一再追问之下,陈小伟才吐露内心藏了21年的秘密。他说,当年他和一个朋友一起搞经营,因为发生了一点儿分歧,就用菜刀把那个朋友的头部砍伤了。当时他十分害怕,就连夜跑到外省市躲了起来。值班民警了解情况后,将其带入讯问室进行控制,并联系贵州警方进行调查。

   陈年血案真凶 派出所碰运气

  民警立即将情况转到贵州遵义警方,并联系到了当年经办案件的一些退休民警。贵州警方表示,21年前,当地确实有一起杀人案,被砍伤的张某不治身亡。陈小伟也是在当年消失不见的。随后,站区派出所民警将陈小伟照片传给遵义警方,经当地亲属辨认,认定在天津站区派出所接受审查的男子就是21年前失踪的陈小伟。今年42岁的陈小伟这才如实交代,1994年12月他在原籍因纠纷与人发生争执,用菜刀将张某头部砍伤后逃离。事后,张某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陈小伟自此一直漂泊在外。他先逃到广东,两年前来到天津。随着身份证换代,没有身份证,自己几乎是寸步难行。陈小伟觉得事情过去这么久,当年的事儿应该已经平息了,想到派出所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给他出具一个身份证明,让他结束漂泊生活。

  随后,河东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陈小伟依法刑事拘留。目前,其已被押解回贵州遵义,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杀人外逃21年辗转多地成养鸡能手

  这些年,陈小伟先是逃到广东东莞一个养殖场打工,学习养鸡技术。之后,他又到了湖北、河南、山东、河北省等地,两年前,他又辗转来到天津,换了这么多地方,他都是以养鸡为业,近两年来,在静海一家养鸡场打工。

  记者辗转联系到了这家养鸡场的老板,得知这个消息,老板非常吃惊。她说,陈小伟看上去人挺老实的,也不爱说话,就是闷头干活。每逢过年过节,大家都问他怎么不回家看看。他总是说,路太远了。提到陈小伟的养鸡技术,工人们个个称赞。遇到鸡打蔫了,他立马就能判断出鸡生了什么病,他搅拌出的鸡饲料也很受欢迎,喂的鸡个个都壮壮实实的。就连邻村养鸡场的鸡有了什么疑难杂症,也都慕名来找他讨教。

   若公安机关已立案超20年照样处理

  《刑法》对刑事诉讼追诉期有明确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不再追诉。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同时,《刑法》第88条也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天津拓泽律师事务所的王宝生律师解读说,按照上述规定,追诉期只针对犯罪行为未被发现,公安机关也没有对案件进行立案受理的。这个案件中,公安机关在案发时就已经及时立案、受理了此案,而且,嫌疑人有逃跑的情节,这样一来,即使嫌疑人已在外逃亡21年,也不受追诉期的限制,照样会依法处理。(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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