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转发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14.12.2017  11:54

   

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各有农业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局所属单位:

现将《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津安监管一﹝2017﹞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高度重视此类作业,结合《粮库安全生产守则》中的有关要求,从作业审批、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现场监护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天津市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加强隐患排查、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遏止高处作业事故隐患。

联系人:武晓彤、赵鹏宇; 联系电话:27123582、27123533(传真)。

 

附件:《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津安监管一﹝2017﹞74号)

 

 

 

2017年12月13日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发布
  日前从市安监局获悉,人民政府
本市发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有效遏制高处坠落事故频发的势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粮食局举办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培训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