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约自杀” 前妻死了自己没喝 被告人获刑十二年

11.02.2015  16:18

    天津频道 因怀疑前妻有了别的男人,被告人拿出农药“百枯草”,让前妻和他一起自杀。结果前妻喝药身亡,而被告人却没敢喝。日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并判令其赔偿死者亲属各项损失5.6万余元。

    现年43岁的王某系河北省衡水市人。王某和刘翠(化名)曾经是夫妻,后来因故离婚,但仍共同居住在北辰区集贤里街的一栋楼房内。虽然已经离婚了,可两人仍然经常发生口角,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王某怀疑刘翠和别的男人有“男女关系”。虽然已经不是法律上的夫妻了,但刘翠还是对王某的疑神疑鬼十分气愤。两人各不相让,多次发生争执,矛盾一步步地激化起来。对未来感到绝望的王某甚至购买了农药“百枯草”,准备“必要的时候鱼死网破”。

    2014年6月25日凌晨,王某再次和刘翠发生争执。盛怒之下,他拿出“百枯草”,倒入两个玻璃杯子内,让刘翠和他同时喝下去。刘翠有些犹豫,王某就恶言催促,心绪烦乱的刘翠未来得及考虑太多,举起杯子将“百枯草”一口喝下。见刘翠喝下了农药,刚才还不依不饶的王某马上害怕了。由于感觉到后果特别严重,他急忙将刘翠送往医院抢救,后又将其转到河北省故城县的一家医院继续抢救。在此期间,王某被警方抓获归案。他原以为刘翠死不了,但结果却让他异常失望,6月30日,刘翠终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刘翠“符合百枯草中毒死亡”。

    经对案件进行审查,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相约自杀为由,通过言语刺激,催促刘翠喝下农药,导致刘翠死亡的后果发生,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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