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看路不看灯 行人过街何时不再“步步惊心”?
过路要走斑马线、不能闯红灯、不能跨越护栏……对这些连小学生都熟知的交通规则,个别成年人却不理不睬。据统计,2016年,全市范围内因上述这些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适用一般处理程序的交通事故共342起,而交管部门自去年12月以来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已查处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近万起。
342起行人违法行为包括
●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
或过街设施的130起
●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的59起
●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48起
●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26起
●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17起
●在车行道内坐卧
(停留、嬉闹)的13起
●在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的13起
●进入高速公路的6起
●实施其他妨碍交通安全
行为的30起
顽疾 只看路不看灯 行人乱穿马路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行人却未遵守这条规定,不看灯、跨护栏、随意穿行道路都似乎成为一些人外出步行过程中的习惯性动作。哪怕红灯仅有半分钟,很多人仍然没有耐心等待。
记者午间时段在南开区白堤路与鞍山西道交口附近观察,5分钟内,就有8人翻越了护栏。期间,过往机动车在发现这些行人后,或紧急减速或匆忙变道绕行,引发后面很多车辆的连锁反应,明显降低了车流通行效率,隐患极大。而在没有警力值守的路口,左顾右盼闯红灯的则大有人在。让人更胆战心惊的是,在东南半环快速路卫昆桥附近,甚至有步履蹒跚的老人,或是抱着小孩的成年人跨越中心隔离带横穿快速路。
行人只看路、不看灯的“乱穿马路”行为已成为一种社会顽疾现象,既导致交通事故多发,也影响了城市交通顺畅,还对城市文明氛围产生不良影响。
教训 为抢几秒或省几步冒险 太不值
交管部门分析发现,导致上述342起交通事故的行人违法行为主要有: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130起、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的59起、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48起、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26起、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17起、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13起、在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的13起、进入高速公路的6起、实施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的30起。
当一起起血的教训摆在面前时,交通参与者是否都应该在心中敲起长鸣的警钟呢?交警介绍,有时甚至就在刚刚发生的行人跨护栏事故现场旁边,还是有人视而不见继续为了少走几步路铤而走险。正在路口等红灯的行人李先生表示,“走路不看灯、跨护栏都太危险,开车的人并不能保证都能第一时间发现行人或就一定能刹住车,就为抢几秒钟或省那几步路冒生命危险不值啊!”李先生平时上下班也开车,每次遇到前方突然出现违法横穿道路的行人赶快踩个急刹,随后就是惊魂未定。“行人这样做,不文明还违法,害人更害己。”
治理 对行人、非机动车管理会越来越严
据了解,对于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一直采取通过各类媒体加强安全宣传、交警在路面一线严格查处等各类方式进行治理。且自去年12月起,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的交通秩序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将行人闯红灯、跨护栏、不走人行横道违法作为其中的治理重点之一,对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依法处50元以下罚款。
“严管”之下能否根治具有从众特点的“乱穿马路”现象呢?在南京路、河北路交口执勤的和平支队泰安道大队交警胡永铭告诉记者,“行动刚开始时一天处罚的数量在50起左右,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理,现在已经少了很多。”
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对行人、非机动车的管理会越来越严格,同时会长期坚持下去。其实,罚款不是目的,而且,受警力的限制,不能做到每个路口、每个路段都有民警,最终还是需要市民自己提高遵守交通法规意识,从内心认识到交通违法的危险,做到自觉遵章守法、安全出行。(何会文 焦轩 刘媛)
[责任编辑: 金鑫 ] [编辑: 金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