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团局发动社会组织宣传《慈善法》

04.06.2016  02:47

  6月2日,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社团局局长张宝甫,副局长郝灵节赴天津市文化传媒商会进行调研,探讨通过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力量宣传贯彻《慈善法》,加强第二届天津公益行宣传推介工作。商会和部分会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天津市文化传媒商会2013年成立,拥有400多家会员单位和24个分支机构,其中既有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电视台、天津人民广播电台传统权威媒体,又有今日头条、看天津、酷天津、掌上天津、天津玩意儿、微天津、妈妈网等众多新媒体。这些新媒体仅在本市拥有的粉丝少则几十万,多则百余万;有的媒体在全国拥有的粉丝量数千万甚至上亿,具有传播快、影响广的裂变式宣传平台优势。

  市社团局为与会人员每人赠送一本《慈善法》,重点解读《慈善法》,并介绍了以贯彻落实《慈善法》为契机即将于6月17日至19日在天津博物馆举办的第二届天津公益行基本情况。商会及传媒单位负责人踊跃发言,阐述了对《慈善法》的理解,提出了宣传《慈善法》、推广天津第二届公益行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并就一些关键问题、难点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在研讨中,得知商会及其媒体会员近年来开展了大量公益慈善活动:如天津交通台“1068帮帮团”、掌上天津的“救助问答”、天津玩意儿的“快乐操场”、酷天津的公益转发、看天津的网友公益、今日头条的“弹窗寻人”和妈妈网的“小爱也温暖”等,在网友乃至社会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广大市民中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座谈会上,张宝甫局长不时插话,与大家互动探讨、即时答疑。座谈会场气氛轻松热烈。最后,他围绕送法、宣法、尊法、行善与大家重点交流。一是送法。作为落实《慈善法》的主责单位,我们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有责任、有义务送良法上门。二是宣法。张宝甫局长对《慈善法》的出台背景、精髓内容和重要章节进行简要解读和答疑。他希望天津市文化传媒商会和会员单位的媒体朋友发挥自身优势在宣传普及《慈善法》,做好第二届天津公益行宣传推介上,作出创造性的积极贡献。三是尊法。张宝甫局长与大家逐条分享了《慈善法》第二十七、八十八、一百零一条等对于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提出的法定责任。他说,对这些法定职责,媒体界朋友需要仔细研读并认真践行。四是行善。他说充分肯定大家和全市社会组织对慈善公益事业做出的贡献;《慈善法》是一部良法,引人向善,旨在发展慈善事业,规范慈善活动,促进社会进步。他希望天津文化传媒商会和全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第二届天津公益行媒体公益展示、公益宣传,共同把天津公益行做成接地气、有影响的天津公益慈善品牌;更要坚持不懈秉承公益、依法行善,做《慈善法》的坚定践行者和自觉宣传者,用奉献公益,热心慈善的行动树立社会组织良好的公众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