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社局行政执法连续四年保持零诉讼
29.01.2016 17:40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015年以来,天津市红桥区人社局工伤保险部门通过多举措做好工伤认定工作,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通过强化法规宣传、注重沟通协调等方式,促进了文明办案。2015年至今,共受理认定工伤案件共193件,不予认定1人,其中死亡4件。三年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实现了零诉讼。主要做法是:
一是改变工作态度,深入调查,预防在先。对一些企业申报的非工伤案件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使其自动撤回;对一些职工申报的非工伤案件,在立案前进行释明,以情动人,以理服人,避免了不服认定后复议和诉讼的情形;对工伤案件,及时做好调查笔录,在第一时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简化程序,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
二是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完善制度。针对去年的工伤认定和行政诉讼案件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全面细致查找原因,为保证审理案件的公正性、正确性、合法性。区人社局还实行了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从而能正确把握案件定性,防止了办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情况发生,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了办案质量。
三是加强源头管理,全面检查,建立案件责任制。从工作程序、文书格式、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检查,增强科室、承办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工伤认定的合法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还规定承诺办结时限,明确承办科室、承办人员、分管领导的职责,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权力的运行。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9.01.2016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