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离婚故意放火烧车 男子被判3年半
19.05.2015 17:58
本文来源: 北方网
天津北方网讯: 一名男子为了达到与其妻子离婚的目的,故意放火烧车。日前,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案提起了公诉,法院经审理后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
被告人李某某现年56岁,一直想要与妻子离婚,但在他小舅子刘某的劝说下,其妻子一直未答应,李某某怀恨在心,准备放火烧了刘某的车。2014年10月5日凌晨,李某某使用早先购买的酒精和打火机,点燃了被害人刘某停放在河东区某住宅楼前的面包车,然后迅速逃离。
刘某发现自己的车被烧后,意识到可能是有人故意纵火,随即赶往自己第二辆车的停放地查看,并在某网吧门口发现了李某某。刘某立即拨打110报警,随后赶到的民警将李某某当场抓获,并扣押了用于点火的打火机一个。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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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2015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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