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关于举办天津市新型企业家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科委: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的理念,助推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带动我市创业型经济的发展,落实《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津人才[2012]9号),帮助我市新型企业家更好地认识和把握我市热点政策和形势机遇,市科委定于5月19日,举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6+4’政策解读”专题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5月19日(周二)下午2:00。
二、培训地点
市科委报告厅(和平区成都道116号)。
三、参会人员
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入选人才代表;部分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各区县科委主管人才工作的负责同志1人。
四、培训主题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6+4”政策解读
五、培训主讲
市科委政策法规处 祖延辉处长
六、培训背景
国务院于2014年12月11日正式批复同意天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明确指出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要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着力研发和转化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帮助企业家及时了解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6+4”政策,抢抓发展机遇,借势发展,特开展此次专题培训活动。
七、名额分配
滨海新区20个名额,其他区县各4个名额。
请各区县科委接到通知后,组织好本区县企业家的报名工作,组织落实好本区县参会的企业家,并于5月15日(周四)之前,将回执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邮箱地址为[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学学所 陈兵 联系电话:24324835
市科委政策法规处 董怡 联系电话:58832856
附件:天津市新型企业家专题讲座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