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火炬统计及相关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5〕209号)要求,结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5〕50号),市科委组织开展2015年度火炬统计及相关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一)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获得国家级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分为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区外高新技术企业两类。
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地在滨海高新区(含华苑产业园区、南开科技园、北辰科技园、武清科技园、塘沽海洋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由高新区科技局统一安排部署。
区外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地在滨海高新区(含华苑产业园区、南开科技园、北辰科技园、武清科技园、塘沽海洋高新区)以外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国家大学科技园
(三)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
(四)列入科技部试点和培育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五)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统计调查报表
(一)快报报表
区外高新技术企业需填报《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
(二)创新调查问卷
高新技术企业(包括区内和区外的全部高新技术企业)需填报《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调查问卷》。
(三)年报报表
1.区外高新技术企业需填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
2.国家大学科技园需填报《国家大学科技园情况表》、《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项目一览表》、《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情况表》。
3.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需填报《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情况表》。
4.列入科技部试点和培育的创新型产业集群需填报《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产业链情况表》、《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企业汇总情况表》、《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产业联盟组织汇总情况表》。
5.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需填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调查表》。
三、时间安排
2015年度火炬统计及相关调查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培训和布置:2015年11—12月
(二)报表填报:2015年12月—2016年1月
1.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火炬计划快报、创新调查问卷、统计年报,以及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计划统计年报均使用“天津市科技统计调研与监测服务平台”在线填报。
2.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调查问卷使用“天津市科技统计调研与监测服务平台”在线填报。
(三)报表报送
1.统计快报
区外高新技术企业于2015年12月18日前完成填报,提交区县科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局进行审核。
区县科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局于2015年12月25日前完成审核并提交市科委。
2.创新调查
区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于2015年12月18日前完成在线填报,提交区县科委(含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局)、滨海高新区科技局进行审核。
区县科委(含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局)、滨海高新区科技局于2015年12月25日前完成审核并提交市科委。
3.统计年报
区外高新技术企业于2016年1月29日前完成填报,提交区县科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局进行审核。
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务必在填报信息系统并通过区县科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局审核后,打印纸质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区县科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局。
区县科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天津港保税区科技局于2016年2月29日前完成审核后提交市科委,并将超过1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加盖公章的纸质报表报(寄)送至市科委统计中心。
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市级高新区于2016年2月29日前完成在线填报,提交市科委。
四、工作要求
火炬统计是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协调好本单位的填报工作,保证我市2015年度火炬统计及相关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以上统计调查工作由天津市科技统计与发展研究中心(简称:市科委统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五、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表咨询联系人:盛 刚;联系电话:58832935
软件咨询联系人:邱维臣 联系电话:58832850
(二)系统填报网址: http://kjtj.tsts.org.cn
资料下载网址:http://www.tsts.org.cn/materiallist 或
http://www.tstc.gov.cn/zhengwugongkai/kjtj
(三)报表寄送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市科委2号楼309室 盛刚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