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培育吸收外商投资新优势
25.01.2017 21:12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20条举措力促引资。尤其加大服务业的开放步伐,从《若干措施》内容来看,在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中,服务业有14项,占了相当比例。可以说,《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正是为了适应近年来外商投资新的形势。
近年来,我国吸收外商投资的环境已经发生变化。就国内经济环境而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要素成本上升,传统竞争优势弱化,潜在增长率下降,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在这样的背景下,外商投资面临着来自中国国内市场需求规模持续扩大、消费结构变化、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等带来的新挑战和新机遇。就外部环境而言,全球贸易和投资增速放缓,经济低迷,复苏乏力,全球和区域价值链面临重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遇到挑战。在此背景下,中国毫不动摇地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出台《若干措施》,是依靠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进一步改善吸引外商投资环境,培育吸收外商投资新优势。具体来说,凸显以下特点。
第一,重申中国积极利用外资的强烈愿望和政策主张。有些人认为中国流动性过剩,对利用外资的态度变得消极甚至排斥;也有些人认为中国的外商投资环境恶化了,外商在中国发展前景黯淡。这些看法都是错误的。《若干措施》的出台,目的在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扩大市场准入,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权益,表明中国继续积极利用外资的坚定立场和态度,澄清了错误认识,体现出坚持开放发展的理念。
第二,努力营造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降低外资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强调对内外资一视同仁,从七方面保障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比如,对外资政策进行公平竞争的审查;公平审核外资企业的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对内外资企业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限进行审核等。这些措施使多年来外资企业一直呼吁的公平竞争问题得到解决,并有了制度保障。
第三,瞄准产业结构升级方向,扩大外商投资市场准入。我国产业结构升级重点在于强化先进制造业,升级一般制造业,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在《若干措施》中,放宽制造业、服务业、采矿业等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力度空前。可以说,这与国家战略和产业结构升级方向一致,与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支持内资企业、科研机构开展研发合作,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华创业发展相配合,可以更大限度发挥外商投资在创新、绿色经济、现代服务业中的优势,保障其分享中国经济升级的历史机遇。
第四,促进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缩小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如今,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等一系列政策举措把中国中西部地区推到了对外开放前沿,广大中西部地区迎来外商投资发展的新机遇。在《若干措施》中,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对鼓励类外商投资在资金、用地、所得税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将明显改善广大中西部地区投资环境,提升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外商若投资中西部地区,也将在促进当地工业化进程和社会经济发展中,获得更多的盈利机会。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25.01.2017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