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暂停网上服务系统的紧急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要求和我市相关业务需求,天津市税务局定于2019年4月29日18:00至4月30日8:00升级电子税务局和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同时对电子税务局、车购税网上申报(含移动终端)等相关系统开展安全补丁修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升级期间将暂停电子税务局及相关子系统、天津税务移动客户端、车购税网上申报(含移动终端)系统及相关功能的使用。
二、本次电子税务局升级,主要调整了以下内容:
(一)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同时对出口货物劳务及跨境应税服务的退税率进行调整。
(二)新增《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取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营改增税负测算明细表》和《增值税差额征税扣除项目清单》。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取消《增值税差额征税扣除项目清单》和《增值税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五)取消《金融业营改增税负专项调查表》和《金融业增值税申报进项情况统计表》。
(六)调整部分申报表,优化实名办税采集项目。
三、 本次电子申报子系统升级涉及已经在税务系统开通电子申报的全部纳税人。涉及增值税申报的纳税人必须在完成客户端升级后进行初始化更新,方可进行申报表的填写和申报操作。 自2019年5月1日起可进行纳税申报。
四、客户端升级方式可分为在线升级和离线升级两种方式, 建议纳税人优先采用在线升级方式完成客户端升级。 待系统升级完毕,纳税人即可下载客户端离线升级补丁及相关说明文档,下载路径为: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www.tjsat.gov.cn)“办税服务->资料下载->软件下载->电子申报平台->升级软件和升级说明”栏目和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www.szhtkj.com.cn)网站。
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站下载或携带移动存储介质到办税服务厅拷贝的方式获取客户端离线升级补丁。 客户端离线升级补丁基线版本为“天津税务电子申报软件离线升级包V3.03.02”,具体内容详见升级说明。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