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未经行政登记税务师事务所名单的公告
08.12.2018 01:51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发布),现将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公告。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附件: 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5日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08.12.2018 01:51
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自然人征收管理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自然人征收管理系统等级国家税务局
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办理行政登记基本情况的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受理了税务师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