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国地税签署框架协议 开启区域税收协同共建新格局——直属分局积极响应国家京津冀一体化号召

22.04.2016  16:34

            4月15日,来自京津冀三地的五家税务机关在河北省衡水市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就开展“聚集京津冀协同深化国地税合作”共同签署了区域税收协同共建框架协议。直属税务分局局长李刚、副局长王强参加会议。

            会上,来自北京市燕山地区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河北衡水市国家税务局、河北衡水市地方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就京津冀协同合作事宜交流发言,探索在顶层交流、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税务稽查、人才培养、税收宣传等方面建立常态沟通、协作机制,以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合力打造区域性纳税服务品牌。

            协同共建框架协议的签署,是“三地五局”经过多番讨论、平等协商的结果,前期各方对区域协同共建的9大方面21个具体事项进行了细致的讨论,每一事项都规定了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预计将在2016年底完成纳税人迁移简化、信用等级通用、优惠资质互认、涉税信息共享等一系列合作事项。根据区域税收协同共建框架协议,“三地五局”将成立以各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税收协同共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区域税收协同共建联席会议。

            区域税收协同共建框架协议的签订,开启了京津冀区域税收协同共建的新格局,是区域合作、国地税合作的一次大胆创新和积极探索,推动了区域税收工作朝着规范统一、高效便民、包容开放的方向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