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增加45天
在第45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昨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15年天津市环境状况,介绍本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2015年,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全力实施清新空气、清水河道、清洁村庄、清洁社区和绿化美化“四清一绿”行动,重点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环保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污染治理明显提速,狠抓控煤、控尘、控车、控工业污染和控新建项目等“五控”治理, 2015年本市全年完成473项大气治理工程;启动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政府颁布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完成了一批水污染治理项目;持续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4年下降2.46%、2.63%、2.34%、3.55%,圆满完成2015年和“十二五”减排任务。
全市生态环境安全明显提高,制定并发布了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考核方案,严守生态红线;开展危险废物、废弃化学品和辐射环境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推动700余家企业废物规范处理,安全收贮闲置放射源171枚;科学应对“8·12”事故,确保没有发生新的环境污染。
环保改革明显推进,颁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等5个地方标准;开征扬尘排污费并实施差别化排污收费制度。在全市271个乡镇街、工业园区和重点区域安装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对全市近400个建筑工地和各类堆场扬尘实施视频监控全覆盖;加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全市配备873名大气污染防治专职网格监督员。
环境执法明显加强,市委、市政府组织三轮全市污染防治大检查,全市环保系统开展全方位的专项执法检查,2015年立案1472起,罚款8613万元。
经过各区县、各部门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全市环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空气质量改善明显。201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20天,达标率60.3%,同比增加45天,其中一级优的天数增加36天;重污染天气26天,同比减少8天。
空气中6项主要污染物,SO2、CO、O3三项污染物浓度低于国家标准,PM2.5、PM10和NO2三项污染物浓度仍有超标,但较2014年均有明显下降。与2013年相比,2015年全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从145天提高到220天,达标率上升了20.3个百分点;PM2.5浓度从96μg/m3下降到70μg/m3,下降27.1%。
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引滦输水水源地于桥水库出水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南水北调中线输水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14年保持100%。
全市82个水环境功能区断面中,劣Ⅴ类断面为54个,占比65.9%,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生化需氧量。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31.0%。全市46家重点污水处理厂达标率为94.0%,同比提高17.3个百分点。
昨天的新闻发布会还发布了2015年本市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状况。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居住区、混合区、工业区昼、夜间噪声均值均符合国家标准。全市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3.9分贝(A),全市建成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值为65.7分贝(A),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本市共有各类放射源6068枚,持证单位639家。监测结果表明,本市大气、水、土壤等介质中的放射性核素浓度处于正常水平,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与往年相比无明显变化,电磁辐射水平保持稳定。生态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为50.30,生态环境质量级别为一般;从区域分布看,蓟县、宁河、西青、宝坻等区县生态环境状况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