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首个工作日 全市法院登记案件1353件
天津北方网讯: 昨天上午8时20分,西青法院。离上班时间还有10分钟,西青法院院长王瀚已带领主管副院长、立案庭长等工作人员在诉讼服务大厅各就各位,“恭候”前来立案的当事人。窗明几净的大厅内,“热心接待,耐心解答,诚心提示,细心观察,真心服务”二十个大字是他们对当事人的庄严承诺。
2015年5月1日起,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由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考虑到“五一”小长假后上班第一天可能迎来立案高峰,西青法院做了充分的准备。
8时30分,一名女当事人来到大厅。在她和丈夫离婚诉讼期间的一天早晨,丈夫突然将部分财产转移。女当事人拨打110报警,要求公安机关以盗窃罪对其夫立案。公安机关以离婚诉讼期间无法分清丈夫转移的是谁的财产为由拒绝立案。在求助检察机关无果后,女当事人曾到西青法院,欲对丈夫提起刑事自诉。因盗窃不属刑事自诉范畴,法院没有立案。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女当事人再次抱着希望而来。
立案庭长刘志杰接待了女当事人,并和其他法官一起接受了女当事人的刑事自诉状,进行了登记。女当事人满意离开。刘庭长告诉记者:“立案审查制要求在立案时对实体法律关系进行预先判断,而登记制仅要求对起诉本身进行形式把关,对于维护当事人的诉权,及时解决各类纠纷和矛盾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到中午12时,西青法院共接待了9位当事人。除对一名反映房产纠纷的当事人,法官建议其先到房管部门调取证据后再来(当事人接受了建议),其余8件,法院均给予了登记,其中当场立案5件,预料中的立案高峰并没有出现。对此,王瀚院长解释说,一是西青法院近年来出台了多项措施方便群众诉讼;二是西青法院有9个派出法庭,分流了案源。果不其然,经记者打听,当天上午,仅中北法庭就立案16件。
下午5时,记者在某法院门前偶遇天津津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术丛,得知1件跑了半年没立上案的案件当天顺利立了案。刘律师高兴之情溢于言表。他告诉记者:“公正司法,从立案开始。立案审查制改立案登记制,在程序上确实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据悉,全市昨天共登记1353件,不予登记12件。登记的1353件中,当场立案989件,一次性告知298件,需进一步研究后答复的65件。裁定不予受理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