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2018年度第二批次儿科医师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原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2018年第二批次儿科医师岗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儿科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和相应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儿科医师,具体专业要求见附表1:2018年市卫健委所属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儿科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1.招聘范围
(1)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2017年毕业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本科毕业生;
2.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18年12月18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wsjs.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 tjwsrc.com)及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网站(www.tj3zx.cn)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3.报名方式、相关时间及有关事项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招聘计划,并主动向我单位咨询本人条件是否符合相应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下载附件2:《儿科医师岗位报名表》,填写后投递至报名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为:三中心分院-儿科岗位-姓名。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1月2日下午17:00时止,以电子版邮件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4.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我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我单位组织的面试。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个人简历
②身份证
③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④《儿科医师岗位报名表》
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形式开展,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外语水平、举止仪表、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6.体检
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出现成绩并列的,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7.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8.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报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项的说明
1.招聘各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考核成绩递补一次。若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2.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3.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路220号
4.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电话:022-24583892
联系人: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人事科 刘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健委人事处 022-23337653
附件1:2018年市卫健委所属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儿科招聘计划表
附件2:《儿科医师岗位报名表》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