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天津市优秀图书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23.04.2015  17:57

各图书出版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全面展示近三年来天津出版工作取得的成就,激励和引导广大出版工作者出版更多的优秀图书,推动精品生产,促进出版繁荣,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一届天津市优秀图书奖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数量
  (一)特别奖名额以国家“三大奖”获奖图书为准。
  (二)天津市优秀图书奖30种。
  (三)天津市优秀图书奖畅销书奖10种。
   (四)天津市优秀图书奖装帧设计奖10种。
  (五)天津市优秀图书奖组织工作奖3个。
    二、参评范围
  参评图书出版时间为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以图书版权页记录为准。
  三、评奖机构
  (一)本届评奖工作由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天津市新闻出版局和天津市出版工作者协会共同主办。
  (二)本届各奖项评委会(复评委和初评委)由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天津市新闻出版局、天津市出版工作者协会有关领导、各出版单位代表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三)本届优秀图书奖评奖办公室设在天津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管理处,负责评奖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畅销书奖和装帧设计奖由天津市出版工作者协会具体负责初评工作。评奖办公室设在天津市出版工作者协会。
  (五)组织工作奖由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天津市新闻出版局、天津市出版工作者协会的相关人员组成评奖小组,负责具体评奖工作。
  四、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各奖项评奖办法组织推荐工作。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推荐、自上而下酝酿、差额评选确定的方式。推荐名单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
  (二)各单位对拟推荐的特别奖、优秀图书奖、畅销书奖和装帧设计奖名单,要在本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各单位总编办将推荐目录及其材料分别报送到评奖办公室。
  (三)评奖办公室将资格审定合格的推荐材料、样书交初评委会。
  (四)初评委经过认真审读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初评结果。
  (五)初评委会负责人向复评委会汇报初评情况及初评结果,由复评委审议并最终确定评奖结果。
  (六)评奖结果产生后将在相关媒体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奖励办法
  (一)由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天津市新闻出版局和天津市出版工作者协会向获奖出版单位及获奖者颁发获奖奖牌、证书、奖金。
  (二)奖金发放标准详见各评奖办法。
  六、评奖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2015年7月20日,各单位总编办应将推荐目录、推荐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电子版请通过总编办QQ群上传至出版管理处叶荣)、样书及总结,报送到各奖项评奖办公室。
  (二)报送地点。
  1.参评优秀图书奖和组织工作奖的材料报送到天津市新闻出版局五楼第二会议室。
  2.参评畅销书奖和装帧设计奖的材料报送到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35号康岳大厦904室。
  (三)评奖工作咨询和联系方式。
  1.第十一届天津市优秀图书奖评奖办公室、组织工作奖办公室。
  联系人:陈亦东、叶荣
  联系电话:28335792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路82号211室
  2.畅销书奖和装帧设计奖评奖办公室。
  联系人:李子明、谢豫中
  联系电话:23678836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35号康岳大厦904室

点击下载通知电子版及附件

      市委宣传部                市出版局                市出版协会
                 2015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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