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地下管廊!住建部、工信部、安监总局等五部门联合排查全国地下管线!

17.05.2016  16:1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督促各地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79号)要求完成普查工作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能源局等五部门定于2016年上半年对全国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普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城市普查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情况。各城市普查工作完成情况,包括落实牵头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标准规范、开展地下管线普查、组织成果验收归档、建立信息系统等。

  二 管线信息普查完成情况

普查管线种类及区域范围。管线信息采集情况,包括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等17种信息。综合管廊信息采集情况,包括名称、地点、长度、断面尺寸、舱室数量、入廊管线、管廊运营等信息。基础信息纳入信息系统情况。

  三 事故隐患排查及处理处置情况

事故隐患信息排查情况,包括地点、类别、部位、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标识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制定情况。事故隐患处理处置情况,包括已处理数量及效果、未处理数量及消隐安排等。

  四 信息系统建立及应用情况

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情况,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智慧城市融合情况;信息系统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建立情况;信息系统管理及资源应用情况等。

  各省(区)要完成本地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并于2016年5月15日前完成报送。2016年上半年,结合报告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