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税局“三管齐下”全力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4.10.2016  17:17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今年以来,青海省国税局“三管齐下”,积极为纳税人减负增效,全力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服务青海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全面实施营改增结构性改革,持续释放政策红利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紧锣密鼓实施四大行业营改增,全面打通货物和服务之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充分发挥增值税的中性作用,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一是受益对象量大面广。截至8月底,青海省四大行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5.12万户,通过采取税制转化、简易征收和政策平移等措施,所有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二是改革效应逐步显现。与同口径下原营业税相比,2016年5月-7月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总体减税1.68亿元,有力支持了服务业加速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和三次产业深度融合。

   二、不折不扣兑现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省国税局会同省地税局、科技厅等有关部门,联合召开科技创新税收政策视频培训会,集中培训解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税收优惠备案等政策,着力让企业用足用好用活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2015年度,34户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计扣除金额51,320万元;2016年1-8月,共有11户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2,981万元。积极支持“三去一降一补”,认真落实促进企业重组、资源综合利用、西部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节能减排等增值税和所得税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出口退(免)税优惠政策,2016年1-8月减免退税2.66亿元,有力促进了房地产等行业去库存去产能去杠杆,有效支持了环境治理、重点基础设施等方面补短板。按照“社会政策要托底”要求,充分发挥税收优惠对社会就业的促进和拉动作用,2016年1月-8月,近90万户(次)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4.03亿元,2,136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470.46万元,进一步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潜能,有效带动了社会就业和大众创业。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根据总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仅保留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取消或调整了涉及该省的6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细化24项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任务,实现管理方式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实施统一设置窗口、集中受理本级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申请,实现“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切实缩短纳税人涉税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持续推出10类40项“便民春风行动”办税举措,依托“互联网+税务”零距离架起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连心桥”,让纳税人有更多的获得感。优化纳税服务,深入贯彻《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出44项国地税合作项目,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出台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国地税合作和出口退(免)税等工作规范,实现全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加快推行7大类46个同城通办涉税事项,确保年底前基本实现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