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儿童用品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16.06.2015  15:07

津市场监管质监〔2015〕27号


各区县局、各相关单位和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儿童用品等10类重点 产品 质量 提升 行动方案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15〕202号),深入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市市场监管委制定了《儿童用品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5年6月12日

     

 

儿童用品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儿童用品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15〕202号),深入开展儿童用品等10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服务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的总体要求,以“三个转变”为指导,以推动产品质量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导向,紧密围绕重点产品、重点 企业 和重点区域质量安全需求,通过上下联动、内外联合,带动各行各业抓质量,以综合整治促质量提升,以质量提升促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指导生产企业加强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保障能力。加大产品质量安全 监督 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格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动质量提升后知名品牌示范区的建设。强化对外联合与对内协作,推动地方政府发挥主导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发力,加快构建“放、管、治”三位一体的产品质量提升格局。通过产品的质量提升,使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升,2015年度稳定在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围绕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节水产品、厨房用具、纺织服装、车用汽柴油、电线电缆、复混肥料、建筑防水卷材、食品包装材料等10类重点产品,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同时,结合本地区经济特点和产品质量发展需求,开展符合区域产业特点的质量提升行动。

(二)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综合运用许可准入、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分类监管、执法查处、质量约谈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倡导以质取胜线路,营造有利于质量提升的市场环境。

(三)扶优治劣、标本兼治。找准推进质量提升的切入点,加强标准贯彻与产业政策引导,围绕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质量提升长效机制。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通过大力培育名牌产品树立典型示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带动产业健康发展,推动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实现提升。

(四)上下联动、内外联合。注重凝聚合力,综合施治。对内,充分利用我委网格化监管的优势,调动全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职能,形成合力,共同发力;对外,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联合相关部门、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和广大消费者,协调一致,共同行动。

四、主要任务

(一)儿童用品质量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儿童用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监联〔2012〕841号)精神,加强部门协作,强化部门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各单位按照《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质监〔2015〕4号)要求,完成专项行动后,要继续加大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伪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和证书等质量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委于1月至4月份针对婴儿纸尿裤、婴儿专用纸巾纸、儿童自行车、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4类儿童用品29个批次的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27批次,合格率为93.1%。各单位要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分析问题原因,监督企业认真整改,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普及,组织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实验室”宣传活动。(质监处、认证处负责)

(二)装饰装修材料质量提升。市市场监管委计划于5月至8月对建筑内外墙腻子、内外墙涂料、油漆、胶粘剂、木制门、涂料、混凝土防冻剂等7类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并对社会公布结果。各单位依据《关于促进林木制品质量提升的意见》(国质检监联〔2013〕215号)精神,严格生产许可、加强证后监管,开展人造板质量提升活动。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地方政府开展区域综合整治,促进区域产业质量提升,积极培育涂料等装饰装修材料产品知名品牌示范区。(质监处、质管处、许可证办公室负责)

(三)节水产品质量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节水产品质量提升与推广普及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资源〔2012〕407号)精神,开展节水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市市场监管委计划于5于至6月对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等3种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并对社会公布结果。针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严重质量问题,要组织行业协会、检验机构开展质量分析,加强质量标准、检验知识的宣贯培训,帮扶企业提高质量管控能力。(质监处负责)

(四)厨房用具质量提升。市市场监管委于今年3、4月份开展了吸油烟机产品监督抽查,抽查产品1批次,合格率为100%。各单位要加大调查摸底力度,加强辖区内厨房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发现新增企业要加强政策引导和帮扶,促进厨房用具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质监处、认证处负责)

(五)纺织服装质量提升。市市场监管委于3、4月份对运动服和针织内衣9个批次的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率为100%;5月至8月计划对丝绸制品、衬衫、单夹服装、休闲服装、学生服装和其他纺织服装等5类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并对社会公布结果。各单位要加大对纺织服装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结合监督抽查发现的突出质量问题,组织技术机构和行业协会召开质量分析会,加强标准和检验知识宣贯,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以“关注质量,穿出健康”为主题,开展纺织服装消费安全系列宣传活动。(质监处、市纤检所负责)

(六)车用汽柴油质量提升。市市场监管委配合市发改委、市商务委于今年2、3月份开展了车用汽柴油产品(流通)的监督抽查,共计抽查产品716批次,合格696批次,合格率97.21%。各单位要贯彻落实质检总局、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四部门《关于促进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强化部门协作,促进监管互动,形成监管合力;坚决打击无证生产和非法兑制、混配车用汽柴油等违法违规行为。滨海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辖区内2家汽柴油产品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和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好下半年的汽柴油产品监督抽查工作。(质监处负责)

      (七)电线电缆质量提升。以新获证企业为重点,开展生产企业情况的全面检查;开展无证企业的清查。市市场监管委计划于5月至6月开展电线电缆产品监督抽查,并对社会公布结果。各单位要加大电线电缆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打击力度,全面落实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措施,对企业的分类分级及时调整。各单位要注重联合工业和信息化等政府部门,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大力培育电线电缆产品知名品牌示范区。(质监处、许可证办公室、质管处、认证处负责)

      (八)复混肥料质量提升。市市场监管委于3、4月份开展了复混肥料产品监督抽查,共计抽查产品19批次,合格率100%。各单位要深入落实复混肥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以实施分类监管制度为突破口,着力树立AA类复混肥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落实领跑者优秀形象。对评级为B类及以下和停工复产的生产企业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包装标识监督检查力度,大力处罚不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标识的企业。落实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对不再满足生产许可要求、产品质量问题突出、连续出现监督抽查不合格或引发质量事故的生产企业,依法撤销、吊销企业生产许可证。(质监处、许可证办公室负责)

      (九)建筑防水卷材质量提升。市市场监管委计划于5月至6月开展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监督抽查,并对社会公布结果。各单位要以分类监管督促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实现辖区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全覆盖,切实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继续开展2015年“质检利剑”行动,重点打击假冒伪劣和查处无证生产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对监督检查发现不再满足许可条件、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要依法撤销、吊销企业生产许可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管理工作,清理企业制定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以及通过改变产品名称规避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违规行为。(质监处、许可证办公室、标准化处负责)

(十)食品包装材料质量提升。加大塑料材质食品包装材料监管力度,加强风险监控和过程管理,切实提升塑料材质食品包装材料质量水平。加大对国家监督抽查和市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力度,采用约谈、培训等方式,督促企业认真整改。重点对新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以往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监管。对于不能保持生产能力的企业及时启动吊销和注销许可证的程序。加大对无证生产企业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守法企业的合法利益。(许可证办公室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细化措施,全面摸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提升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细化工作措施,抓好组织落实;利用网格化监管的优势,逐级落实质量提升行动的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开展10类重点产品全面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区域内相关生产企业的数量、产品标准、获证情况和网上销售等信息,建立并完善企业质量档案。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要统筹社会各方面资源,建立健全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监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提升工作机制。要充分调动企业主体、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的积极性,建立质量提升合力推进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质量提升新格局。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认真整改,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通过一个个产品、一个个产业的质量提升,积小胜为大胜,努力突破质量发展瓶颈,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带动各行各业抓质量。要注重实效,通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使监管成效得以提高,企业责任得以落实。

(四)加大宣传,注重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质量提升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引导,将质量提升行动作为质量月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倡导安全消费理念,普及产品质量知识,提高公众质量意识,为开展好质量提升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热线作用,积极受理群众有关产品质量的投诉举报,鼓励群众通过热线提供案件线索,加大对产品质量不过关、不合格企业的打击力度,为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提升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按照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注重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方法、新思路,认真总结工作开展的新经验、新成效,于2015年7月31日前和11月30日前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及附表。

质监处联系人:李鑫                电话:27182162

许可证办公室联系人:刘畅    电话:27182039

质管处联系人:孙梅                电话:27182036

认评处联系人:张争                电话:27182094

标准化处联系人:孟宪芸        电话:27182016

邮  箱:李鑫内网工商OA

 

附件:2015年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数据统计表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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