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粮食局全面完成“六五普法”工作

25.11.2015  10:58

 

2011年以来,天津市粮食局按照《全国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要求,认真组织全市粮食行政部门、粮食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为做好普法工作,市粮食局于“六五”之初成立了普法领导机构,制定了普法规划,建立并严格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纳入年终考核。

加强普法制度建设,推动法治文化发展。建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统筹指导全局普法工作;完善法制宣传制度,确保法律、法规学习落到实处;完善法制培训制度,进一步提升市粮食局各级干部法律素养;完善职权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公众和社会有关各方面的监督。

创新普法手段和形式,积极组织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宣传宪法,广泛宣传法律知识,重点宣传粮食相关法律,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粮食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粮食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动粮食行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每年组织全市粮食系统认真开展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在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法律知识读本、图片、宣传单、广播、播放影牒、法制宣讲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

加强法治制度建设建设,推动依法治粮和法制创建工作的开展。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失误责任追究规定》、《行政复议工作规则》、《规范性文件办理程序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10余项粮食管理工作制度;组织本市政府粮食规章的修订和出台地方粮食法规的调研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工作程序、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制度粮食应急预案制度;修订了《天津市粮食流通统计制度(2015~2016年度)》;制定了《天津市粮食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起草了《天津市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实施意见(草案)》。

通过以上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依法治粮深入发展,全面完成了“六五普法”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