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关于转发《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9.2017  15:53

   

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天津利达粮油有限公司:

现将《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令  第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令  第5号)

 

 

 

2017年9月14日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粮食局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