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紧急部署开展汛期安全保粮大检查工作
26.08.2015 17:54
本文来源: 粮食局
7月30日,针对我区目前汛期极端天气频发、库存粮食较多的情况,自治区粮食局相关领导十分重视,要求有关处室密切关注汛期安全保粮问题,及时下发《关于开展汛期安全保粮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内粮办发〔2015〕38号)文件,部署开展汛期安全保粮大检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部门防汛责任。汛期保粮是粮食部门一项繁重的工作和应尽的责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盟市粮食部门要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加强对防汛抗灾工作的领导。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及财产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防汛工作。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部门防汛工作责任。 二、周密安排,切实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各盟市粮食局要督查各类企业、特别是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根据本地区、本单位防汛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已制定的安全防汛应急预案,做好防大汛、抗大灾准备工作。要未雨绸缪,加固库区围墙、仓房、药剂库等基础设施,疏通排水通道,合理调配防汛人员、物资、机械设备等。汛期要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发生险情,及时逐级上报。 三、迅速开展汛期安全隐患大检查。各盟市粮食局及企业要按照国家粮食局、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汛期安全保粮及防汛救灾的要求,立即开展一次粮食行业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排除隐患。汛期要加强库存粮油粮情监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库存粮油安全度汛。同时要加强对辖区内非国有粮食企业防汛工作的指导力度。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
本文来源: 粮食局
26.08.2015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