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各部门紧紧扭住纠正“四风”不放 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驻国办纪检组:对节假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通报曝光 决不姑息
近日,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组向9家归口监督单位发出《关于中秋等节假日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归口监督单位紧盯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通知要求,各归口监督单位要坚决贯彻中央纪委要求,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摒弃侥幸心理,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杜绝任何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针对节假日期间容易发生不廉洁问题的隐患,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预防,严明纪律要求,严防“四风”反弹。各级党组织要把狠抓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和防止“四风”问题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一把手”要亲自部署、敢抓敢管、以身作则,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
通知强调,各归口监督单位机关纪委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睁大眼睛,盯住一个个具体问题,从严执纪。对纪检组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及时报送纪检组,对收到或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顶风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决不姑息。(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组)
浙江:紧紧扭住纠正“四风”不放,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浙江省纪委日前发出通知,对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出部署。《通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纪委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提前作出部署,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落实。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也要切实担负起主任责任,在防止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具体问题上,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既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纪委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抓紧就中秋、国庆期间的监督执纪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要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不定期、多频次地组织明察暗访,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整治“四风”顽疾。要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依靠群众和媒体开展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营造监督氛围。要坚决贯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处理,实行“零容忍”。要坚持“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严肃问责,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浙江省纪委)
河南:对中秋国庆期间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地区和单位 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8月27日,河南省纪委下发《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营造廉洁过节氛围。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中秋、国庆期间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地区和单位,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通知明确,在中秋国庆期间实行监督检查情况周报告制度,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要求各地上报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通报。
8月26日、27日,省纪委抽调公安、税务等部门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在郑州市对部分高档酒店、宾馆及穿上“隐身衣”的茶社、会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问题,共发现问题线索10起,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
9月中旬至月底,省纪委还将从省直纪工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9个督查组,加大检查频次和检查深度,对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省直各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在中秋国庆节前向社会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河南省纪委)
交通运输部:对“四风”问题决不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法不责众”
近日,交通运输部两次召开警示教育视频会议,通报了部机关、部属单位18起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10起19人,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部长杨传堂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以案为鉴,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结合中秋、国庆前的工作安排,要求部机关、部属单位对“四风”问题的严峻性、复杂性保持清醒认识,盯住公款吃喝、公款送节礼、公车私用等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会议强调,要拿出“最讲认真”的劲头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严防死守,咬住不放,全力打赢纠正“四风”这场输不起的斗争。加强对节日期间、八小时之外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的监督,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重点部门、窗口单位、基层站点的监督,加强对“四风”问题“隐身”、“变种”新情况的监督,切实增强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保持查纠“四风”的高压态势不放松。坚持有违必查、违纪必究,不设“特区”、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凡是违反规定的,都要一查到底,决不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法不责众”,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并坚决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同时要将纠“四风”与2015年全国交通运输党风廉政会议部署的严肃财经纪律、推进依法行政等专项整治有机结合,着力查处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四风”问题,坚持不懈把作风建设这篇大文章做深做实。(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组监察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节日期间重点对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进行明察暗访和集中排查
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有关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加大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专门就做好古尔邦、中秋、国庆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下发《通知》。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措施方法及有关要求,重点对变相公款旅游、公款宴请、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收受礼金礼品、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进行明察暗访和集中排查,让各种“搞变通”“打折扣”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无机可乘。
《通知》明确,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要坚决杜绝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一般性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的现象,对构成违规违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立案的立案,该处分的处分,该通报曝光的通报曝光,快查严处,绝不姑息迁就,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信号,回应社会关切,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同时,严格责任追究,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四风”问题屡纠屡犯的部门和单位,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党委、纪委领导的责任。
《通知》强调,要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网络、电话、媒体等平台,公布举报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作用,使监督无处不在,着力发现和查处披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