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客管办联合市公安机关约谈滴滴公司 提出五点要求 禁止用合乘名义从事网约车业务
8月27日下午,市客管办联合市公安机关对滴滴公司开展联合约谈,要求滴滴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安全为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针对我市网约车市场情况,对滴滴公司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决不允许只追求经济利益,忽略社会效益,更忽视乘客人身安全。平台公司必须尽到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全力遏制较大以上及恶性事故案件发生;强化网约车技术防范,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有效防止类似恶性事件发生。
二、加快办理网约车平台、车辆和人员行政许可工作手续,对照行政许可工作规范流程,依法依规接入网络数据信息,提交申请材料。确保营运数据完整、实时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加快平台合规车辆、人员相关证照办理,保证平台、车辆、人员具备合法营运资质。
三、切实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立即停止接入不合规车辆、人员,并清除平台上所有不合规车辆、人员;禁止向无许可资质车辆、人员派单;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驾驶员服务质量优质。
四、高度重视,切实维护公众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乘客、驾驶员、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及抽成,提升服务质量,树好文明形象,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交通出行服务,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度;网约车平台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五、严格规范顺风车业务。提供合乘业务,应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小客车合乘、拼车、顺风车有关规定执行;要严格审核合乘提供者相关服务信息,并将有关数据信息接入属地主管部门监管平台;不得违背合乘基本原则;不超越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派单次数;禁止利用合乘名义从事网约车业务。
滴滴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刻吸取安全责任事故的重大教训,立刻开展公司内部隐患排查及自查整改工作。对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提出的整改要求,滴滴公司坚决配合执行,加快清理平台内不合规车辆、人员,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全力配合做好网约车合规化工作,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性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