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再次重申纪律要求深化纠“四风”廉洁过年关
21.01.2016 11:19
本文来源: 总工会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16-01-21
2015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抓节点、立体抓监督、铁面抓执纪,纠正“四风”取得明显成效,广大群众纷纷点赞。但“四风”顽疾树倒根存,目前仍有人对中央和市委禁令置若罔闻,不知敬畏、依然故我,不收敛不收手。
又到年关,再逢节点。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市纪委监察局在前不久印发廉洁过节通知的基础上,再次重申纪律要求,明确“八个严禁”,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欢乐祥和。
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扛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违规违纪问题,严防死守,一寸不让,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对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
本文来源: 总工会
21.01.2016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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