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纪律要求 强化正风肃纪 抓好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

24.09.2021  16:5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税务总局党委和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确保清廉节俭、文明祥和过节,天津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近日印发了《关于2021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成果,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
                通知强调,加强纪律教育,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全市税务系统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新阶段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在中秋、国庆期间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坚持不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地,做到“九紧盯九严禁”。一是紧盯违规吃喝和餐饮浪费问题,抓住公务接待场所、内部培训中心等重点部位,严禁无公函接待、“一函多餐”或利用虚假公函搞超标准接待,以及“一桌报多桌”“不吃公款吃老板”等行为;二是紧盯经费管理问题,聚焦经费审批、报销等关键环节,严禁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三是紧盯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严禁以节礼为名违规收送名贵特产,以及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等隐形变异行为;四是紧盯公务出行,严禁以考察调研、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借机绕道旅游;五是紧盯车轮歪风问题,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借用车辆;六是紧盯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以及化整为零多批次操办,搞形式上的“合乎标准”;七是紧盯选人用人、选优评先等纪律,严禁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干扰清风正气行为;八是紧盯给基层造成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禁随意派任务、要材料、要报表、扎堆调研和滥用微信群点到、打卡、晒工作照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九是紧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要求、疫情防控等领域,严禁思想麻痹、精神懈怠或对有关政策、管理制度落实重形式轻实效。
                通知要求,坚持以上率下,自律自警压实责任。 全市税务系统各级 党组织 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从政治上把握作风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督促党员干部杜绝侥幸心理、麻痹心理,做到遵规守纪、不碰红线。 各级主要负责同志 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决不能当“好好先生”,对“四风”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加强调研督导检查,推动责任层层落实。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要严守纪律规矩,带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砥砺为民、务实精神;带头抵御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等各种铺张浪费行为,坚决防范借空白、虚假公函违规吃喝等问题。 各单位纪检机构 要深刻把握新时代作风建设的阶段性特征,结合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纪问题,做好纠“四风”树新风各项工作,着力营造廉洁用权、廉洁从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