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纪委部署要求,天津高院于4月中旬在全市法院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讨论活动,并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一是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高院纪检组监察室下发了活动通知,对开展学习讨论活动作出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及时进行思想动员,周密制定学习计划,准备相关学习资料。如静海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每周五集体学习,对《中国纪检监察报》“学思践悟”专栏所有篇目进行了学习,有效确保了活动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二是深入学习,注重实效。采取领导带头学、部门集中学、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啄木鸟精神严格执纪》等重点篇目,充分运用“学、思、践、悟”的方法,准确领会中央纪委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平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在内网建立学习讨论专栏,分期分批刊登纪检监察干部和兼职廉政监察员的学习体会文章。河东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找,制定措施加以整改,促进了工作落实。武清法院纪检组组长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围绕“如何理解‘党纪严于国法’”“如何才能把纪律挺在前面”“如何理解把纪律挺到前沿是‘三转’的深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宁河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召开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及兼职廉政监察员会议,结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对“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进行讨论,提出实现“三转”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三是结合实践,深化成果。坚持把学习讨论活动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结合起来,把全市法院、本单位、自己摆进去,消除了思想认识上的一些误区,更加明确了“抓早抓小”与“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深刻内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的要求上来。注重推进学习讨论活动常态化,以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研究破解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将之转化为具体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