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派驻旅游局纪检组发出通知 严明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09.09.2016  22:07

    2016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根据中央和市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日前市纪委派驻旅游局纪检组提出如下要求:
    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廉洁过节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和市委关于反对“四风”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刻理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维护好全市假日旅游秩序,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节日期间,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做到“八个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聚会宴请等活动;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花卉等节礼;三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四是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等;五是严禁违规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六是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七是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八是严禁借婚庆丧葬事宜敛财。
    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廉洁自律规定落到实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要采取自查的方法,对本单位执行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发生。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驻局纪检组将对双节期间廉洁过节的有关事项进行督查。同时,驻局纪检组还设立举报电话28208516、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