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海峡旅游博览会”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局:
由国家旅游局、福建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亚太旅游协会支持的“第十一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将于2015年5月8日至10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举办。市旅游局将组团参展,现就组织我市旅游业界参加旅游博览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地点
1、展会时间:2015年5月8日-10日
2、展会地点:厦门国家会展中心
二、参展资格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机构、从事旅游业的国际国内旅行社、酒店及酒店集团、航空公司、旅游车船公司、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村)、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运动休闲娱乐场所、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设计机构及旅游院校(系),旅游培训机构等其它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
三、参展方式
先由各区县旅游局负责组织本辖内具有参展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报名,再统一向市旅游局市场处报名参展。
四、布展及费用
为突出天津旅游整体形象,市局将统一特装布展,布展费由市旅游局承担。参展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展台费用由参展单位承担,价格为8700元/个。购买展位的单位图片将在天津展区布展内容重点体现。只观展不购买展位的单位可以发放资料,但不享受上述待遇。
请各区县旅游局接到通知后,组织好报名工作,于2015年4月20日前报名(填写参展回执确认展台数),并将展台费统一交至市旅游局。
电 话:28208291 传真:28208291
联系部门:市场促进处
2015年4月15日
附件:参展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