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天津市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实施细则》 精准高效“一揽子”服务企业家成长
为进一步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加大企业家培养支持力度,优化企业家创业发展环境,日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天津市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启动了我市2018年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申报工作。
据悉,我市实施“111”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培养100名以上具有国际视野、善于国际化经营管理、具有一定国际市场影响力的“杰出企业家”;培养1000名以上经营业绩突出、创新能力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在行业或区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新型企业家”;培养10000名以上富有创新精神、具有一定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的“优秀企业家”。
为确保“111”工程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针对不同层次企业家的精准化培养措施,并建立“111”工程人才数据库,促进各个层次企业家加速成长。
对于“杰出企业家”人选,将授予荣誉称号,强化跟踪服务;强化政治引领,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和国情研修班,集中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高端培训,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等国内顶级商学院举办工商管理学位进修班或高级研修班;拓展国际视野,组织参加“夏季达沃斯论坛”“博鳌亚洲论坛”“国际互联网大会”等知名国际会议,加大“走出去”步伐,提高国际化管理水平。
对于“新型企业家”人选,将实施企业家培训计划,组织企业家参加高级研修班、高端论坛、讲座,构建新型企业家资源共享体系等,重点突出培养创新能力,打造知名度。
对于“优秀企业家”人选,将积极搭建交流互动平台、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培训等,重点突出培育创新精神、提高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在行业和区域内的影响力,帮助企业尽快做大做强。
《实施细则》还对三个层次企业家的选拔范围、申报条件、申报评审程序等作出具体要求。同时明确,“杰出企业家”选拔培养工作由市国资委党委具体组织实施;“新型企业家”选拔培养工作由市科委具体组织实施;“优秀企业家”选拔培养工作由市工信委牵头负责,各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市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在创新发展、服务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为各个层次企业家提供精准高效的“一揽子”培养措施和贴心的服务对接,有利于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营造尊商崇商、暖商悦商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生态,加快培育一流企业家队伍,为推动“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提供强大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