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存欺诈行为 消费者享退一赔三遇执行难

16.03.2015  20:18

   天津北方网讯: 新消法规定,当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时,消费者享有“退一赔三”的补偿,一年来这项规定执行得怎么样?昨日从市消协了解到,2014年全市各级消协共接待受理投诉2018件,其中涉及欺诈案件159件,调解办结13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8万余元,然而这里面没有一位消费者享受到退一赔三的补偿。市消协消费指导部主任陈云奎介绍,是否属于欺诈行为要由属地工商部门依法认定,涉嫌欺诈的案件中,近九成为科技含量较低的快消品或服务类产品,这些产品由于价值相对较低,在相对较长的维权中消费者往往半途而废。欺诈认定难、经营者拒不赔付和责任主体缺失即与经营者失去联系是退一赔三执行难的三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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