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国家统计局不实数据改正办法
13.03.2017 14:01
本文来源: 法制办
3月6日上午,市统计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国家统计局查办的统计违法案件中不实数据改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局党组书记武军定主持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监察室、法规处、综合处、设管处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办法》针对国家统计局查办案件中,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和处分的不实数据的改正予以规定,明确了不实数据的公示曝光、改正程序和责任追究,是对《统计法》《行政处罚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细化,确保了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维护了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武军定指出,《办法》是国家统计局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法律意识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国家统计局违法必究、违规必罚的决心。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刻认识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遵法守法的紧迫感,在全局上下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范。二是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对于一些基层单位、一些部门统计存在的数据失实问题,有关专业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依规处理,及时纠正。三是进一步加大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推动全社会遵守统计法、知晓统计法、了解统计法,努力让全社会每个单位和每个公民在参与政府统计活动时,都能自觉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为政府科学决策、宏观管理提供真实信息依据。对各类统计弄虚作假行为,要切实履行统计法赋予的统计执法检查权,依法查处,严肃问责,为统计及时准确反映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发挥好保驾护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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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2017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