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商务工作年终综述之二十五】深化新时代中欧经贸关系
02.03.2018 13:31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一、集中精力筹备中欧高层互访。
今年中欧高层互访密集度为历年之最,商务部承担并完成重要高访各项经贸工作,主要包括:习近平主席3次访欧并出席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和G20汉堡峰会;李克强总理2次访欧并出席第十九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和第六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张德江、刘云山、张高丽等其他领导人访问波兰、葡萄牙等欧洲10国。完成意大利等15个欧洲国家和欧盟领导人访华经贸材料准备及活动组织工作。组织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与两国总理对话和第十二届中欧工商峰会。积极筹备第七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参与中英、中法财金对话筹备和磋商工作。通过高层互访经贸安排,夯实了双边关系基础,促进双边合作向纵深发展。
二、稳扎稳打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做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筹备工作,邀请欧盟和成员国7位领导人、8位经贸部长出席论坛和贸易畅通平行主题会议;指导驻欧经商机构参与“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倡议磋商工作, 推动10个欧洲国家支持中方倡议;丰富“16+1合作”经贸内容,使其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与浙江省政府共同举办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推动河南省与卢森堡建立“空中丝绸之路”货运合作,拓展经贸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三、保持定力化解经贸摩擦。
重点围绕欧盟履行我入世议定书第15条义务、中欧钢铁贸易机制等核心关注,妥善处理摩擦分歧,做好磋商和交涉工作。利用高层互访契机,与欧方就15条问题开展密集磋商,督促欧方履行议定书义务,维护我正当权益。持续跟踪欧方修改反倾销法规进程,关注对我经贸利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精心筹备召开中欧钢铁贸易机制筹备会议,坚持谈判立场,最终达成于我有利的共识。
四、创新形式,提升服务企业和地方合作水平。
树立“大商务”观念,创新完善联委会形式与内容,纳入“一带一路”合作、创新合作、地方合作、中小企业合作等议题,邀请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代表参会,扩大联委会效能和影响力。全年共与欧洲各国经贸主管部门召开13次双边经贸联(混)委会会议。成立中芬创新企业合作委员会,召开地方省市对德经贸合作交流会,中英、中法地方合作机制会议。认真协调、妥善解决欧洲企业在华投资纠纷。
五、加强指导,充分发挥驻欧经商机构作用。
高度重视对驻欧经商机构的政治和业务指导,保持国内外及时有效协作和联动。6月,在意大利主持召开驻欧洲地区部分经商机构负责人会议,深入阐述习近平主席“一带一路”重要外交思想,全面部署对欧经贸工作,并就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出要求。11月,指导驻欧经商机构编制《“一带一路”建设国别经贸合作规划》并开始实施。
2018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是中欧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十五周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改革开放大局,朝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砥砺奋进,全面做好对欧经济外交工作。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02.03.2018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