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应具备的条件

15.04.2015  13:31
      根据农业部《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第29号令)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申领《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的机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农机监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号牌和行驶证;
  2.参加跨区作业队;
  3.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应熟练掌握联合收割机操作技能,熟悉基本农艺要求和作业质量标准,持有农机监理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