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德基劫持人质案开庭 被告人:没什么可辩护的

24.03.2015  23:01

   天津北方网讯: 昨天上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经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的“白堤路肯德基劫持人质案”。庭审中,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建议在5至7年之间对其定罪量刑。

  借高利贷一万当彩礼

  昨天上午9时许,公诉人和律师相继进入法庭,随后被告人白某被带进法庭。法官宣布开庭后,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上写明,被告人白某今年37岁,初中文化。白某开始回答公诉人讯问时还算冷静,而且态度较好。据他交代,他找“放高利贷”的人借了四万元钱,实际拿到手三万元。他拿出一万元当彩礼给了女友,又拿一万元还了债。然后,高利贷经过利滚利,到了50万元。事已至此,他根本没有能力还上了。

  白某说,放高利贷的人口气很大,不仅要将他从住处赶出来,而且还称“报警也没用”,他被逼得束手无策。

  白某接着说,他并没有提前预谋,开始也不知道是违法,就是心里很想做点事,让警方介入来帮帮他。

  对于白某前后有些矛盾的说法,公诉人问道:“你拿刀时知道是违法了吗?”白某答道:“我就是想引起社会的注意,也让大家知道高利贷的危害!

  高喊绑架没人当回事

  白某称,他来到肯德基的二楼愣愣地站了一会,然后高喊了一声:“绑架!你们都安静点!”大伙看了看他,都没什么反应。迟疑了一小下,他一把抓过在身旁的一位女士,然后将刀架在了她的脖子上。公诉人宣读了被害人张某的证言,她在事后对民警说:“我当时在那里吃早点,突然有个人让大家安静。当时根本没人搭理他,我还以为是个精神病人呢。

  挟持了张某后,白某让她自己报警,并将她拖到靠墙的地方。张某问他:“我与你无冤无仇,你想要钱?”白某答道:“我不想伤害你。今天算你倒霉!”律师问白某为什么采取这种方式。白某称,高利贷者已经要他的房子了,他是真没办法了。“我一直跟她说,与她没关系,就是帮个忙!

  很快,民警和120急救车就到了。医生在为张某检查的时候,民警趁机将白某制服。

  控辩双方无实质争议

  在辩论阶段,公诉人表示,被告人白某使用暴力方法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其行为触犯我国《刑法》第239条第1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现有证据及被告人供述足以证明指控事实,考虑被告人当庭认罪等情节,建议法庭在5至7年内对其量刑,并处罚金。

  白某表示,自己没什么可辩护的。他的律师周凯同意公诉人的意见,但希望法庭注意“白某因借高利贷使其丧失正常判断,从而做出违背正常逻辑的事”,以及“对被害人无实质伤害”等事实。

  在做最后陈述时,白某承认错了,并表示自己对不起母亲,更对不起被害人。说到这里他哭了,而坐在旁听席上的其母已泣不成声。据悉,庭审后,法庭将择期做出一审判决。

  专家: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犯罪

  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宝义表示,白某因借高利贷而陷入困境。他采取劫持他人的手段解决问题,只能让自己更加陷入困境。如果白某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就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如果只是民事纠纷,法院会做出裁决。对方如果触犯刑律,是要负刑事责任的。白某的行为让他从受害者成为了侵害方,所以他是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本案再次提醒人们,法律意识淡薄往往会做出违背常理的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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