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批准实施
天津消防网讯 从舟山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上获悉,《舟山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通过审议,正式批准实施。
该《规划》实施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是“十三五”时期舟山市消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为各级政府审批核准重大消防项目、安排政府投资、编制财政支出预算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依据,真正为推进“十三五”时期全市消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为全面提升舟山市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积极适应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提供了有力保障。
《规划》总结了“十二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根据“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未来面临的严峻形势,对“十三五”期间舟山市消防事业发展进行了全面谋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重点围绕舟山群岛新区“四岛一城一中心”建设的战略要求,以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着力提升灭火及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切实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为新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规划》要求,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全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消防安全防治体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体系、消防灭火救援体系更加完善,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相适应,城市防御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综合实力有效增强,舟山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稳定,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健全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水平;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深化拓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模式。提升消防宣传的覆盖面,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分类分级的消防培训、教育和宣传,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综合素质,“十三五”期末,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综合得分力争达到80分以上。
夯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体系。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新区空间发展格局,合理布置消防站点,完善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等基础设施。加强装备建设,配备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灭火救援装备。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消防”,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提升城市火灾防范预警能力。
完善城市消防安全防治体系。创新社会消防防治方式,建立与新区城市总体战略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提升城市消防管理水平。大力推进社会消防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深度研判信息资源,健全完善应用机制,实现火灾防控“自动感知、准确预警、主动防控、阳光服务”,提升城市消防安全防治能力。
优化灭火与应急救援体系。构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大应急、大联勤”格局,健全灭火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提高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有序征招政府合同制消防员,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伍。依托快速发展的电子和物联网技术,完成数字化、网格化、高端化火灾预警和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