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小区突发火灾 消防人员排险
夏季火灾频发,很多时候,老百姓第一时间的自救,靠的就是小区里的消防设施。但昆山一小区跟反映,说发生火灾的时候,消防设施压根儿不管用。
天津消防网讯 8月23日中午12点不到,昆山锦绣嘉园小区突发火灾,滚滚浓烟直冲云霄。
着火的是5楼这户人家。整个过火面积不算大,集中在客厅,其中木地板和床板烧得最厉害,屋里屋外也被烟熏的焦黑。屋主告诉记者,这次万幸屋里没人,损失也不算太大。但最让她气愤的,是在救火过程中,楼道里的消防设施压根儿没水。
住户说,他们以为交了物业管理费,会有人负责这个东西检查。
多层甚至高层的消防设施都没水,就意味着消防救火时,无法第一时间扑救。那么,整个小区是只有这个消防设施不能用吗?记者随机查看了周围的好几幢房子,发现类似的情况比比皆是。
每一层楼都会配备有这样的消防设施,但是打开来仔细一看,里面的装备是完全不齐全的,包括这样一个消防水管的缺失,包括拧开这个消防栓之后,里面是滴水未出的。可以这么说,整个小区的消防设施几乎是形同虚设。
小区的消防设施究竟为何成了摆设?如果发生火灾影响救援,这个责任又该谁来承担?
发生火灾,却遭遇消防设施不能用的尴尬,已经不止一次发生。之前备受关注的吹风机宝宝小明轩,在发生火灾时,也是因为小区里的消防栓被钉上了,影响了救火速度。
小区消防系统几乎全部瘫痪,难道没人管吗?记者随后找到小区物业,物业表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
锦绣家园物业负责人许进华说,如果说以前就没有的,现在叫物业去帮找一个有的,或者恢复好的,这是不可以的。
照物业的说法,2015年接手这个小区时就发现了消防设施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多次,均无下文。但消防设施是救命设施,能否动用小区的维修基金,先把消防设施完善好呢?
业主委员会副主任袁仁忠说,他们是不同意动用维修基金,最好是开发商要来负责,根本就没有使用过啊。而这些的上报、批准、审核,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现在如果要动用维修基金的话,变成业主负责了。
而根据《消防法》的规定,物业公司具有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保持设施的完好有效。但照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的说法,这个小区在2001年左右完成验收,验收后,消防设施就是不可用的。记者随后联系上开发商,开发商却又是另一番说辞。
中楠开发商负责人说,一开始验收的时候,消防设施是好的,它是验收过的。现在5年的时间已经过了,是另一家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的。
消防部门表示,消防设施不完善在很多小区都存在,有些是业主在使用过程中欠缺维护意识,有些是物业没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按照相关规定,住宅区消防设施在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可纳入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开支,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由业主按约定承担。因此建议由业委会出面召集物业和业主集体商讨此事。
业委会要追责开发商,开发商又推给物业,物业想动用维修基金,业委会又不同意,事情到了这里似乎成了一个僵局。小区公共设施到底该如何管理,维修基金到底该如何开支,还需要三方共同协商。
责任编辑:夏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