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24.08.2018  23:06

各区卫生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分级诊疗工作,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我委将对我市已开展的分级诊疗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同时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件要求,对下一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要求进行贯彻部署,加快推进,取得实效。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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