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县主要领导对执法监督平台工作作出批示
29.08.2016 23:34
本文来源: 法制办
近日,天津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向各区县印发《行政执法监督平台5月份运行情况》,对各区县行政执法主体、承办单位、执法人员、处罚职权等基础信息,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案件等行政执法信息,处罚案件发生主体、执法检查发生主体等执法信息发生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类行政处罚职权发生信息等进行了通报。蓟县政府主要领导对该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法制部门深入各执法单位进行调研,全面详细掌握各单位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行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如何充分利用平台信息化、数字化优势,切实发挥监督作用。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报要求,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重视程度,切实杜绝执法不作为、不归集、不落实等情况,要持续常态化、实时化抓好行政执法及信息数据交换推送工作,特别是真正把各街镇的执法工作信息及时上传录入到执法监督平台,做好平台日常网络维护,组织好专业执法系统建设和软件接口开发维护,充分运用平台切实做好执法监督工作。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9.08.2016 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