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自2016年1月15日起,蓟县国税局下列局属单位:纳税评估科、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和稽查综合科、举报中心、案件审理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回迁至蓟县国税局局址办公,原咨询办公电话不变,开发区办公场所暂停使用。因回迁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联系电话:29142720
特此公告。
天津市蓟县国家税务局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