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开展放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1.07.2016  22:26
          为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蓟县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管理工作,蓟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33家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开展为期2个月的放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许可(校验、变更)情况;医疗机构新、改、扩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情况;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及状态检测、放射防护设施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情况;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辐射危害告知义务及电离辐射警示标示情况等。
          通过检查发现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均正常开展放射诊断活动,大多数单位建立了应急预案、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放射工作场所防护设施达到防护要求;放射工作人员均佩戴个人剂量计上岗,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相对齐全;机房门外有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和工作指示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较重的10户医疗机构给予了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蓟县卫生监督所将继续以从业人员执业资质、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防护用品使用,防护检测及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意识,规范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活动,确保工作人员和受检群众的身心健康。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