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与蓟县政府联合开展于桥水库冬季综合治理活动

16.02.2016  16:00

                   

入冬以来,天津市蓟县于桥水库从事冰上捕鱼、游玩活动人员明显增多,为切实做好于桥水库库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水库水源环境、苇草湿地防火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市水务局与蓟县政府积极研究、联合行动,采取五项措施全面加强于桥水库冬季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召开于桥水库综合治理工作会议。1月14日,市水务局、蓟县政府联合召开于桥水库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共同研究于桥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就库区封闭管理问题交换意见,对于桥水库综合治理及封闭口门、护栏网管理工作进行部署。 

二是市水务局、蓟县政府联合制定《于桥水库综合治理集中联合执法行动方案》。1月18日,市水务局联合驻于桥水库武警、公安、林业和库区周边各镇组成628人的联合执法队伍,分十个工作组,在于桥水库坝区、白庄子湿地、峰山、九孔桥及库区周边重点区域,集中对水库冰面捕鱼、垂钓、游玩等行为进行宣教、劝离、清理。 

三是加强水库安全管理法规宣传和舆论引导。向库区百姓发放水库冬季安全宣传通告,利用电视媒介滚动播放公告及宣传片,向全县中小学生发放《致中小学生的一封信》,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冰上捕鱼等活动存在的安全隐患,自觉维护水库正常管理秩序,避免火灾和意外发生。 

四是强化重点区域日常巡查管控。水政、武警、公安及库区执法人员组成近100人的执法组,配备执法记录仪、救生衣等冰上执法保障工具,在坝区警戒线以内、门庄子岛、白庄子等重点区域严防死守,严控库区冬季冰面垂钓、窖冰、游玩、野炊、燎荒、破坏护网及视频设施设备等行为。 

五是落实林草湿地防火责任。完成白庄子湿地芦苇收割,签订入库河口湿地防火安全责任书,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及宣传标语,设置防火通道并落实专人看护,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超前防范,确保湿地及周边林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