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戴蕴同志与 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

04.07.2017  17:41

  

  6月30日,按照市纪委有关要求,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戴蕴同志与市妇联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林洁,党组成员、副主席闫英霞和全体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集体廉政谈话。

  

  戴蕴同志首先传达了天津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及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对全体与会同志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警钟长鸣守纪律。二是要提高认识,强化担当,履职尽责。三是要切实发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作用。戴蕴同志最后希望大家始终坚持“学”字为先、“干”字为要、“严”字为重、“廉”字为本,不忘初心,不懈奋斗,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向组织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向广大妇女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通过这次集体谈话,与会同志进一步提高了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大家的勤政廉政意识、立足本岗、奋发有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