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蜂蜡使用不当 市民提出10倍赔偿被法院驳回
天津北方网讯: 在海王星辰购买从美国进口的“自然之宝番茄红素软胶囊”后,购买者认为,该产品中含有蜂蜡,而蜂蜡只能用于糖果及糖果和巧克力制品的包衣,因此将海王星辰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10倍赔偿。但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国家标准并未对蜂蜡不能用于原告主张范围之外的其他食用产品作出禁止性规定,而且涉案产品系准予销售的合格产品,因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刘先生诉称,他因自身保健需要,于2014年11月在海王星辰的一家店购买了“自然之宝番茄红素软胶囊”2瓶,每瓶的价格为219元。他在服用该产品前阅读说明时发现,该产品成分中含有蜂蜡。根据相关规定,蜂蜡只能用于糖果和巧克力中。该产品明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相关规定,因此他对海王星辰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其货款438元,并给付其10倍货款,即人民币4380元。海王星辰这家店作为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海王星辰连锁公司应就本案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海王星辰方面在庭审中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他们表示,是从一家具有进口资格和权限的公司进的货,该公司依法办理了各项进口审批手续,而且涉案产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并依法取得了《卫生许可证》,符合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被告代理人强调,涉案产品使用蜂蜡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国家标准》及其他现有法律法规,不会对人体造成损害。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国家标准》,虽对蜂蜡可用作糖果及糖果和巧克力制品包衣作出规定,但并未对蜂蜡不能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食用产品作出禁止性规定,不能就此推断蜂蜡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糖果及糖果和巧克力制品包衣。原告据此认定涉案产品违反《食品安全法》证据不足。另外,《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合格证书,准予销售、使用。涉案产品已经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为合格产品,符合我国食品卫生要求。综上,依据现有证据,原告认为涉案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二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