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推动会
23.06.2017 16:04
本文来源: 法制办
6月22日上午,天津市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推动会。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市法制办主任雷颖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区长,市有关部门分管法制工作领导,各区法制办主任,市有关部门法制机构、执法监督机构负责人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我市试点工作中涉及的标准和制度、统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强化设备保障能力、充实法制审核人员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我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标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标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标准》进行了全面解读。
雷颖君同志指出:各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落实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改革部署,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扎实推动试点工作。天津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虽然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各区、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加大工作保障力度,确保实施方案落实落细。市法制办要充分发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协调、推动作用,加大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力度。各区、各部门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借鉴其他省市的做法,高质量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3.06.2017 16:04